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基础设施标准严格依据经批准的特殊区域规划控制面积和四至范围进行规划设计;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供地审批手续,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完毕,实现七通一平;区内无生活居住建筑设施。 二、特殊区域与非特殊区域之间隔离围墙标准特殊区域与非特殊区域之间应设置隔离围墙(设立在独立海岛上的特殊区域可视情特殊处理),隔离围墙应为不间断全封闭式隔离设施,不得有破损和缺口。隔离围墙距地面的总净高度不低于 3 米。距隔离网内、外直径 5 米内不得有永久性建筑,不得种植高度超过0.5 米的灌木和其他植物。电线杆、路灯等配电设备必须距离围网不少于 5 米,距隔离网内、外直径 5 米内如有变电塔等配电设施,应对该配电设施在原来围网的基础上进行独立围网。 隔离围网通过特殊区域的河道应不间断,河道两边地面以上高度不低于 2.5 米,河道围网或 金 属 槛 栅 应设至河床 。 (一)永久性围墙: 分 为金 属 网状 、金 属 槛 栅 、实体 墙等式样 。 1. 金 属 网状 式: 由 基座 、金 属 网状 钢 管架 、铁 丝 网组 成 。 (1)底 部 : 地面以上为内砖 外水 泥 砂 浆 罩 面或 浇 注 水 泥 式基台 ,高 0.35- 0.5 米。 (2)中部:为金属菱型网状钢管架结构。钢管与金属网间距,金属网与底部基台间距均不大于0.05 米。 ①钢管(或方钢)高度不低于2.5 米,直径不小于0.07 米; ②金属网高 2.2 米,宽 1.5 米,网丝直径不小于0.005 米; ③网眼见方不大于0.0025 平方米。 (3)上部:横排列三根带刺铁丝网,每根间距0.1 米或高为0.3米的金属网。 2.金属槛栅式:由基座、金属槛栅组成。 (1)底部:地面以上为内砖外水泥砂浆罩面或浇注水泥式基台,高 0.35-0.5 米; (2)中部: ①槛栅实体水泥柱 0.35-0.4*0.35-0.4 厘米,柱与柱之间间隔5-6 米; ②金属槛栅为直径不小于0.015 米的方、圆钢加顶端枪尖组成; ③金属槛栅间距不超过 0.1 米。 3.实体墙式:由底座、实体建筑材料组成。 (1)底中部:内砖外水泥浆罩面或水泥浇注,横截直径不小于0.25 米。 (2)上部:横排列三根带刺铁丝网,每根间距0.1 米。 (二)过渡性围墙:由水泥桩和铁丝网组成。 1.铁丝网:高2 米,长3 米,可以拆卸。 2.桩头略高于网,两个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