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 游 合 同 范 本 简 介 合 同 编 号 : _____________ 甲 方 ( 旅 游 者 ) : 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 旅 行 社 ) : ________________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 甲 乙 双 方 本 着 平 等 自 愿 、诚 实 信 用的 原 则 , 就 甲 方 参 加 由 乙 方 组 织 的 旅 游 活 动 , 达 成 如 下 合 同 条 款 : 第 一 条 旅 游 服 务 内 容 1. 旅 游 线 路 名 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旅 游 目 的 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旅 游 时 间 : 自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4. 旅 游 费 用 : 甲 方 应 支 付 给 乙 方 的 旅 游 费 用 总 计 为 人 民 币 ( 大 写 )__________________元 整 。 第 二 条 甲 方 的 权 利 与 义 务 1. 甲 方 有 权 了 解 旅 游 活 动 的 详 细 安 排 和 费 用 明 细 。 2. 甲 方 应 按 照 约 定 的 时 间 、地 点 集 合 出 发 , 并 遵 守 旅 游 活 动 中 的 各 项 规 定 。 3. 甲 方 在 旅 游 过 程 中 应 尊 重 当 地 文 化 习 俗 , 保 护 环 境 , 不 得 从 事 违 法 活 动 。 第 三 条 乙 方 的 权 利 与 义 务 1. 乙 方 应 提 供 符 合 约 定 的 旅 游 服 务 , 并 确 保 旅 游 活 动 的 安 全 性 。 2. 乙 方 应 提 前 向 甲 方 提 供 旅 游 行 程 安 排 、注 意 事 项 等 相 关 资 料 。 3. 乙 方 有 权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调 整 旅 游 行 程 , 但 应 提 前 通 知 甲 方 并 说 明 理 由 。 第 四 条 旅 游 费 用 支 付 1. 甲 方 应 在 签 订 本 合 同 时 支 付 旅 游 费 用 总 额 的 ______%作 为 定 金 。 2. 余 款 应 在 出 发 前 ____天 内 一 次 性 支 付 给 乙 方 。 第 五 条 违 约 责 任 1. 如 甲 方 未 按 约 定 时 间 支 付 旅 游 费 用 , 应 向 乙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 违 约 金 为 未 支 付 费 用的 ______%。 2. 如 乙 方 未 能 提 供 约 定 的 旅 游 服 务 , 应 退 还 甲 方 已 支 付 的 费 用 , 并 支 付 违 约 金 , 违约 金 为 旅 游 费 用 总 额 的 ______%。 第 六 条 争 议 解 决 双 方 因 履 行 本 合 同 发 生 争 议 时 , 应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协 商 不 成 的 , 可 提 交 乙 方 所 在地 人 民 法 院 诉 讼 解 决 。 第 七 条 其 他 约 定 1. 本 合 同 自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 2. 本 合 同 一 式 两 份 , 甲 乙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甲 方 ( 签 字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 盖 章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订 日 期 : ____年 ____月 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