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 房 屋 租 凭合 同 范 本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 租 方 ( 甲 方 ) 信 息 : 名 称 : 地 址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表 : 联 系 电 话 : 承 租 方 ( 乙 方 ) 信 息 : 名 称 : 地 址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表 : 联 系 电 话 : 第 一 条 : 房 屋 信 息 甲 方 向 乙 方 出 租 的 房 屋 位 于 ( 具 体 地 址 ) , 房 屋 结 构 为 ( 结 构 类 型 ) , 建 筑 面 积 为( 面 积 ) 平 方 米
第 二 条 : 租 赁 期 限 本 合 同 租 赁 期 限 自 ( 开 始 日 期 ) 至 ( 结 束 日 期 )
第 三 条 : 租 金 及 支 付 方 式 乙 方 应 按 月 支 付 租 金 , 每 月 租 金 为 ( 金 额 ) 元
租 金 支 付 方 式 为 ( 支 付 方 式 )
第 四 条 : 押 金 乙 方 应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向 甲 方 支 付 押 金 ( 金 额 ) 元
第 五 条 : 房 屋 使 用 乙 方 保 证 租 赁 房 屋 用 于 ( 用 途 )
未 经 甲 方 书 面 同 意 , 乙 方 不 得 擅 自 改 变 房 屋 结 构 和 用 途
第 六 条 : 维 修 责 任 甲 方 负 责 房 屋 及 附 属 设 施 的 维 修
乙 方 负 责 日 常 使 用 过 程 中 的 维 护 和 合 理 使 用
第 七 条 : 合 同 终 止 合 同 到 期 或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时 , 合 同 终 止
任 何 一 方 违 约 , 另 一 方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第 八 条 : 违 约 责 任 违 约 方 应 向 守 约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 并 赔 偿 因 其 违 约 造 成 的 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