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EPC 示范文本GF-2017-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总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EPC 示范文本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標投標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互惠、和友好、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 XXX 商务公寓、白云山、龙珠塔、半岛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工程承包范围: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三、主要日期设计开工日期 ( 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施工开工日期 ( 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工程竣工日期 ( 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四、工程质量標准工程设计质量標准:工程施工质量標准: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金额:元)。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六、定义与解释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EPC 示范文本七、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EPC 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1 条一般规定1.1 定义与解释1.1.1 合同,指由第 1.2.1 项所述的各项文件所构成的整体。1.1.2 通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 1 条至第 20 条组成。1.1.3 专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1.1.4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 、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工程承包。1.1.5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