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 1 页 共 6 页)1 范围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在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3 定义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 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
1 综合安全部的职责1)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将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3)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重大危险源所在部门、班(组)立即整改;4)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及时跟踪验证
2 重大危险源所在部门、班(组)的安全职责1)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具体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3)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对存在的问题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实行的应急措施
5 辨识与评估5
1 公 司 各 部 门 、 班 组 应 当 根 据 《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0)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