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环境保护奖惩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矿区所有部门
(二)关于奖励
实行半年一结算,全年通算,由矿长长签字后方可由部门根据各自实际掌握使用
对完不成任务的部门,按比例发放工资,完成全年任务给予补发
奖励项目与标准根据以下标准予以奖励(该项奖金部分在次年 4 月底兑现):(一)单项工作或目标获县委、县政府(市直部门)级奖励的,1 次加 3 分,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各奖励 1000 元,科室人员每人奖励200 元
(二)单项工作或目标获市委、市政府(省直部门)级奖励的,1 次加 5 分,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各奖励 1500 元,科室人员每人奖励300 元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单项工作或目标获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局)级奖励的,1次加 10 分,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各奖励 3000 元,科室人员每人奖励 500 元
(四)单项工作或目标获国家级奖励的,1 次加 20 分,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各奖励 5000 元,科室人员每人奖励 1000 元
(五)分管工作没有一项获得奖励的,取消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科室人员奖金
各部门责任目标(一)行政办公室1、负责拟定环保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矿实际,法律规范、补充、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3、做好文件档案管理、行风评议工作
4、充分发挥督查职能,做好各部门主要工作的督查、催办及考核,仔细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5、负责收集各种媒体报道的新安环保有关信息、材料,并整理归档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加强本单位职工管理,对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督促落实,杜绝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7、督促各部门按责任分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二)安全科办公室1、每季度曝光一起环境违法案件
2、拟定学习培训计划,全年组织机关内部业务知识培训 4 次,考试4 次,把职工反映关于环境保护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列为培训内容
3、完成其它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