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习水县里程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 目的 为更好的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文件,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奖惩机制,最终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 责任3.1 安全科、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和事故考核。3.2 财务科负责奖惩情况的落实。4 内容与要求4.1 安全检查奖惩细则4.1.1 公司各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配合安全生产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于不配合安全检查或有意躲避安全检查的岗位、车辆、人员以及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给予相关人员(岗位负责人及责任人或两者之一,下同)100 元/次的罚款,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加罚 500 元。4.1.2 对于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未能按期整改或整改中弄虚作假的,给予相关人员每延迟一日 100 元的罚款,弄虚作假应付整改的加罚 500 元。4.2 安全事故考核细则4.2.1 出现责任安全生产事故,对安全员、岗位负责人、责任人给予不低于 800-2000 元/次的罚款。对公司经理给予不低于 500元/次的罚款。4.2.2 如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妥善处理后继事宜,否则给予公司有关人员 500 元/次罚款。4.2.3 属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公司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应给予责任人解聘处理,安全员和岗位负责人处以不低于 3000 元的罚款,玩忽职守的给予解聘处理。4.2.4 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现场和后继处理人员能及时积极实行有效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减缓危险情况扩大或发生的,给予现场和后继处理人员 300-2000 元的奖励。4.2.5 连续两年未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的,给予 1000-3000 元的奖励,连续 5 年未发生责任安全生产事故的,给予 3000-5000 元的奖励。4.2.6 六个月内连续发生责任安全生产事故 3 起的,给予解聘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处理。4.3 其他奖惩:4.3.1 GPS 监控人员发现驾驶员违规操作,但未发生事故的,罚款 100 元/次,长期出现的应上报公司领导给予解聘处理。4.3.2 操作不法律规范,经安全员教育后,再次发现给予罚款200-500 元/次,长期不改应上报公司领导给予解聘处理。4.3.3 无故不参加教育学习和培训的每缺少一个课时(含补课)处罚当事人 50 元。4.3.4 在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运输中表现较好或有较大贡献的,应给予奖励的,给予 100-3000 元的奖励。在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