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宾州水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BS/B01-2024质 量 职 责 和 权 限 规 定1. 目的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首先须明确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质量管理职责,以便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 适用范围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各副总经理、品质部及其他职能部门均须明确质量职责和权限,各级各类人员应按规定履行本岗位的质量职责
3. 职责和权限3
1 总经理是质量的第一责任者,也是质量体系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负责仔细贯彻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对公司生产产品质量及营销管理负责
负责组织制定企业生产经营及质量工作的长远规划
作出管理承诺,制定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以文件的形式批准发布,实行有效措施保证各级人员理解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坚持贯彻执行
确定公司内的组织机构和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任命管理者代表,给予其职责和权限,并为其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批准发布质量手册,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评审,以保证持续有效地满足所选用的标准和满足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
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实现质量目标和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
以顾客为中心,增强顾客满意为目的,确保顾客的要求予以满足
为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充分的必要的资源
在企业内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并确保对质量体系有效性进行必要沟通
副总经理(生产)3
协助总经理分管公司的产品制造工作,贯彻实施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完成生产各项任务
领导和监督各生产车间及有关部门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开展工作
检查公司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掌握和分析生产动态,重视掌握和分析产品质量动态
对片面追求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