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 显示屏外包服务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书金桥开发区尼科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甲方:内蒙古邮政储蓄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乙方:金桥开发区尼科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金桥开发区尼科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承担内蒙古邮政储蓄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共 25 个网点的 LED 显示屏维修、维护工作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互利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合同法有关条例,商定如下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维修、维护的范围 内蒙古邮政储蓄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共 25 个网点的维修,如网点增加根据合同价增加服务费
二、维修、维护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时间1
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现金支付维修服务费¥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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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由 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止
当需更换零部件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根据市场价另行支付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甲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大屏幕系统的详细资料,如:施工单位、方式日期、线路铺设、系统运行等情况
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维修服务费及更换部件所需费用
甲方提供用水、用电的接驳点及施工场地
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维修时的协调工作
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材料存放和现场加工场地
乙方权利和义务:1
乙方需及时将维修进度及结果报知甲方
服从甲方代表的监督管理,遵守施工管理条例
遵守安全施工规定,确保安全施工,因乙方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责任
四、服务承诺维修服务是指我公司对所有本公司产品进行的维修服务
公司接到客户问题反馈信息后,视故障大小,保证在 24 小时内帮客户排除故障
(不可抗因素引起的延误除外)对客户申告的有重大影响或潜在重大影响的系统障碍进行不间断的技术支持直至系统恢复服务(如:系统出现瘫患、程序错误、硬件损坏、系统重要部分的丢失等)
(★需要用户全力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