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LED 显示屏采购合同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山西峰力达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太原市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 采购清单共7项(详见附件1份,共1页)2、 价格2
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伍佰壹拾万陆仟玖佰 元整(¥ 5106900 元)
2 本合同货物单价为固定价
货物的单价包括了货物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包装、运输、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
3、 交货时间及地点3
1 交货时间以“采购清单”上的交货时间为准
2 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3 乙方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物资名称、型号与规格、数量、本合同编号和甲方计划号)及本合同
4、 风险转移4
1 合同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转移给甲方,但因货物本身质量原因引起的除外
5、 履约保证金5
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 %即(人民币)大写 : (¥ 元)
乙方应用本合同货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以银行划帐或银行保函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A 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每延迟一天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责任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责任,延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B 乙方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每延迟一天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责任及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违约责任,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2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