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一、劳动合同的特征 1
主体特定性——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
内容法定性——(1)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管理;(2)保护利益的强制性 3
地位变化性——签订时自愿平等,签订后管理与服从
知识点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1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例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注意: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订立 未定合同时间用人单位劳动者用工 1 个月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不与用人单位签合同,只能获得劳动酬劳,无经济补偿
用工满 1 月未满 1 年1
补签书面劳动合同;2
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不与用人单位签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
用工满 1 年1
立即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的工资补偿;(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3
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满 1 年的当日) 知识点三、劳动合同的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重点)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长期性的合同)
注意: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 )
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 B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