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PPG002 业务分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1.1 对确定为直截了当托付的分包业务〔工程和服务类〕,由其经办部门提出«分包业务直截了当托付审批单»,说明直截了当托付缘故、分包业务对供方的条件要求,以及拟选择的分包单位。1.2 直截了当托付业务的供方已在合格名录中,经办部门可直截了当确定。1.3 不在合格名录中的供方,经办部门应在合格评定工作完成后决定是否选择该供方。1.4 非紧急情形下,直截了当托付单位的选择应通过询价、比较,并将综合比较情形记入«业务分包直截了当托付审批单»。1.5 材料设备采购直截了当托付的,由经办部门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 2~3 家供应商,通过询价比较后,按下述规定程序报批。2 直截了当托付的审批2.1 项目所在公司经营治理委员会应对经办部门的申请进行审核。2.2 批准后,按«业务分包〔采购〕方式选择规定»需报治理公司批准的,经办部门必须在得到治理公司书面批准后方可与托付单位签订合同,紧急情形下可先口头请示,事后补充书面记录。2.3 需报治理公司备案的,在项目所在公司领导批准后一周内〔不管合同是否签订〕报治理公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