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 考勤是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必须给予重视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处或指派专人负责
各处(班组)应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仔细地记录考勤
第二条 考勤员职责1、 按规定仔细、及时并准确地记录考勤
2、 如实反映本部门考勤中的问题
3、 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 及时汇总部门考勤结果并上报
第三条 记录考勤符号出勤√,事假×,病假 Δ,旷工 Ο,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Λ第四条 各部门应在每月 25 日将当月考勤汇总,报劳资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每季初 4日前将当季考勤汇总,报公司行政部劳资处
第五条 事假1、 员工如遇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事情,应事先请假
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电报、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请假
假满后若需办理续假应提前办理
2、 基层管理人员、员工请假 3 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审批;4 天以上由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人员请假,由部门主管总经理(主任)审批;公司副总经理(副主任)请假 ,由公司主管总经理审批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3、 管理人员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三天照发工资,带薪事假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
享受带薪事假的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费
间或加班不累计存休
带薪事假的天数:2 月底前到公司工作的为 12 天,3~5 月底到公司工作的为 9 天,6~8月底到公司工作的为 6 天,9~11 月第到公司工作的为 3 天,12 月到公司工作的不享受带薪事假
全年事假天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天数的按加班计
第六条 病假1、 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员工,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予病假
持非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员工经所属部门主管同意,可确认病假
2、 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 8 年的员工按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