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专利权质押反担保合同为了确保甲方与 银行签订的编号为 的《授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和乙方与 银行签订的编号为 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履行,甲方同意为主合同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提供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反担保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质物的设定第 1 条 因乙方同意应甲方要求,按《委托保证合同》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第 2 条 甲方自愿以所有权人的身份并以质押的形式将质物出质给乙方,作为甲方履行《委托保证合同》项下责任和义务的反担保
第 3 条 本合同项下质物为:9 项有用新型专利权
(详见权利质物清单)第 4 条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存续期间内所生的孽息及派生权益仍属于本合同项下的质物
第二章质押反担保的期限与范围第 5 条 质押反担保的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完全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之日止
第 6 条 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实际向贷款方代为偿还的资金总额、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它乙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
第 7 条 当甲方完全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后,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项下的质押
第三章质押登记及权利凭证的移交和保管第 8 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本合同的质押登记手续
第 9 条 乙方在保管期间应妥善管理,以保持上述文件的安全、完好无损,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用途
第四章质物的提存第 10 条 因质物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机乙方权益,且甲方拒不提供相应担保的 ,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 11 条 乙方同意转让本合同质物的,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