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成都富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流程编号:CDFY-GL-BG11版号: 2024-1
0 成都富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月 日发布 2024 年 月日实施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流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成都富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管理,明确对外投资流程,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主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内部管理要求制定
项目实施全过程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术语定义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项目包括对外投资以及股权处置
其中:对外投资,指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无形资产等新设公司(含子公司或分公司,下同)、进行并购的投资行为
股权处置,指本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将所持的公司股权转让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
本办法中项目发起部门指与合作方主要接洽的部门,当由下属控股公司主要与合作方接洽时,控股公司对应的主管职能部门为项目发起部门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 对外投资流程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指本公司及参控股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无形资产等新设公司、进行并购的投资行为,包含以下行为:(一) 设立新公司;(二) 收购其他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三) 增加现有参控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持股比例不变或增加);(四) 公司现有的参控股公司之间的合并(公司持股比例不变或增加)
第六条对外投资项目的设立 (一)投资项目的设立应根据本公司的战略方针长远规划为依据, 并综合考虑市场实际情况及产业间结构平衡
(二)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经过充分调查讨论,并建立有准确,详细 的资料与分析,同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靠性第六条 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与启动
(一) 项目发起部门 / 公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