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XXXX 有限公司监控、通讯、人员定位、网络管理规定》的通 知公司各单位:为了加强安全监控系统、通讯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管理,确保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持计算机网络秩序,保证计算机网络安全。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及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XXXX 有限公司监控、通讯、人员定位、网络管理规定》,望各单位仔细学习,并遵照执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一二年三月五日〇第一部分 安全监控系统一、机构设置第一条 XXXX 煤矿成立安全监控中心,安全监控中心设在调度室,负责安全监控日常管理工作。第二条 监控设备由监控中心统一管理,设置专职安全监控管理员。设备和系统的维护与安装由专职人员统一负责。第三条 地面监控室监控员暂由调度室当班调度员兼任,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当班人员应仔细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接收上一级下达的指令并及时处理。派专人负责系统各项记录,填写中心站运行日志等,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总工程师和矿长批阅并存档。第四条 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要常常督促检查安全监控安装、使用和管理工作。二、安装、使用与维护第五条 安全监控的安装、维护、使用和管理严格按《AQ1029-2024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法律规范》执行。第六条日常管理维护责任划分如下:1、监控主机房设备以及到井下中央变电所监控系统主通讯电缆日常管理维护属监控中心负责;2、井下主干巷道监控电缆日常管理维护属机运队负责;3、监控分站及分站以下监控电缆、各类传感器等的日常管理维护属使用单位负责;4、监控中心负责督促落实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第七条 新开工的工作面要依据施工技术措施,申请领取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及材料,并进行敷设、吊挂。然后由监控中心派人接线;巷道延伸所需安全监控设备材料(如:通信线、接线盒等)由使用单位申请领取、敷设、吊挂和负责日常维护。第八条 监控中心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对系统的运行和系统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一通三防”副总、总工程师等有关矿领导汇报。第九条 监控员(当班调度员)若发现某地点甲烷传感器显示值变化较大,达到 0.5%时,应向分管一通三防的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和值班矿长汇报,并及时与安检员和施工单位联系查明原因;假如甲烷传感器显示值达到 1%,根据甲烷超限相关规定处理。第十条 监控系统使用的原厂家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