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通过奖惩机制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行为发生,消除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科室、分厂、车间及公司辖区内从事各种工作的所有外来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奖励和处罚类别 (一)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业绩、员工个人的安全业绩、安全行为按月实施绩效考核,予以奖惩
1、奖励包括:现金奖励、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2、处罚包括:罚款和追究赔偿责任,同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判、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第四条 绩效考核标准(一)生产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绩效工资标准1、分厂厂长 1500 元/月;2、分厂副厂长 1200 元/月;第 2 页 共 9 页 3、车间主任 1000 元/月;4、主任助理 800 元/月、车间技术管理人员 500 元/月;5、班长 500 元/月、组长 400 元/月;6、职工 300 元/月
(二)行政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绩效标准1、部门经理(科长)800 元/月;2、技术管理人员 300 元/月
(三)副总经理以上高管人员的安全考核由公司安委会及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 奖励1、奖励内容(1)全月无安全事故的单位、个人,经安全科核准,发放当月安全考核工资
(2)对全年或季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项目执行良好的部门,安全科将报请安委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酌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2、其他类型的奖励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由所在部门申报,安全科调查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委会给予奖励
(1)对于操作规程执行到位,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2)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有效措施,积极参第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