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部开采深度分类、开拓与采准 一、开采深度分类 根据开采工作转向深部面临的问题,开采深度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开采深度小于 300m ,称浅部开采
在此深度内开采金属矿床,一般地压显现不严重
即使发生地压活动亦属静压问题,易于处理
(二)开采深度介于 300~600m ,称为中等深度开采
在此深度内采矿时根据矿体赋存条件,矿岩的物理力学性质,在掘进采准巷道或开拓巷道的过程中,可能发生轻度岩爆,如岩石弹射等
苏联金属矿山从 70 年代开始有 59 座矿山出现深部地压活动,至 1984 年 9 月止,于北乌拉尔矾土矿、塔什塔戈尔矿和克里沃罗格矿区,分别记录到 125、55 和 14次岩爆
其塔什塔戈尔矿第一次岩爆发生在开采深度为 300m的地方
南非威特沃特斯兰德金矿发生岩爆的深度为 600m
我国盘古山钨矿,杨家杖子钼矿,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岩石弹射
张家洼小官庄铁矿在开凿地下破碎机硐室(距地表500m 以下)时,也发生过岩石从硐室顶板弹射下来的现象
(三)开采深度在 600~2000m ,为深部开采
在此深度开采时,具有二类变形特征的岩石会发生频繁的岩爆
而且某些采矿方法在深度超过 700m 时,将会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因而难于或甚至无法在采场中进行正常回采工作
如吉林石咀子铜矿应用留矿法,当开采深度大于300m 时,矿房间矿柱不等矿房回采完毕,即遭强烈地压作用压碎,行为安全受到威胁,上下盘围岩收敛使采场中矿石难于放出
(四)回采深度大于2000m 为超深开采,目前处于超深开采的矿山不多
二、开拓与采准 (一)深部矿床开拓 深部矿床开拓大多数是属于在生产矿山原有的开拓工程的基础上进和的延深工作,但也有的是属于深埋矿体的首次开拓工程
不论何种情况必须进行设计前的可行性研究,以便根据矿床的赋存条件,采矿技术水平及经济条件,合理确定深部矿床开拓深度
根据开拓深度确定深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