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沧州黄骅港预防自然灾害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 1 编制目的 1. 2 编制依据 1. 3 适用范围 1. 4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2. 1 组织机构 2.2 主要职责 3 预防自然灾害工作要求 3. 1 大型港口机械防阵风防台风要求 3.2 港口防汛抗洪要求 3.3 港口预防和应急地震灾害要求 4 预防措施 4. 1 大型港口机械防风措施 4.2 港口防汛抗洪措施 4.3 港口防震减灾措施 5 日常管理 6 应急管理 7 附则 7.1 制定、修订与解释 2 7.2 预案实施时间 3 1 总则 1. 1 编制目的 做好黄骅港防洪、防风、防震等自然灾害预防工作,提高港口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急能力,保证港口设施高效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黄骅港健康、快速发展。 1.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交通部《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沧州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港口的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工作; (2)港口区域的防汛抗洪工作; (3)港口区域的预防地震工作; (4)其他对港口有重大危害的自然灾害。 1. 4 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码头业主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4 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 .1 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沧州黄骅港预防自然灾害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港航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沧州市港航局、神华黄骅港务公司、沧州黄骅港务局、黄骅海事局、黄骅边防检查站、黄骅港边防派出所、沧州市公安局港口分局、黄骅港医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港航局局长担任。 2.2 主要职责 ( 1 )根据掌握的信息,发布防风防台、防汛和防地震命令; ( 2 )对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工作进行部署; ( 3 )监督、检查预防自然灾害措施的落实工作; ( 4 )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及时传递信息和向市政府及安委会 报告情况; ( 5 )做出优先安排抢险救灾物资的港口运输的决定; 5 (6 )对港口预防自然灾害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港口生产经营单位提高预防自然灾害的技术和水平。 3 预防自然灾害工作要求 3 .1 大型港口机械防阵风防台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