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镇痛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 年)(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相关诊疗行为,提升产妇分娩诊疗水平,优化与完善医院分娩镇痛的整体管理流程,提高围产期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2018-2020 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分娩镇痛诊疗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医院),发挥试点医院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国推广分娩镇痛的诊疗工作,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操作技术,提升分娩镇痛的覆盖范围,普及镇痛条件下的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增强医疗服务舒适化程度,提高孕产妇就医满意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二、试点范围具备产科和麻醉科诊疗科目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或妇产专科医院。三、组织管理我委医政管局负责试点工作管理,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分娩镇痛试点工作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试点医院审核认定、指导评估等工作。受我委委托,中国医师协会联合专家委员会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充分发挥麻醉学医师分会和妇产科医师分会作用,制定分娩镇痛技术操作规范和管理规范;协助我委对试点医院申请单位进行技术审核、指导及试点评估等工作。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内试点有关工作。四、试点内容和要求试点医院应当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技术操作,不断完善优化分娩镇痛管理和服务流程,提高医务人员及公众对分娩镇痛的认知度,在保障母婴安全的前提下,普及分娩镇痛技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提高分娩镇痛技术水平1. 按照《分娩镇痛技术操作规范》(见附件 1)及《分娩镇痛技术管理规范》(见附件 2)的要求,建立分娩镇痛的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实施流程,提高分娩镇痛医疗质量和安全。2. 开展医护人员定期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分娩镇痛的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二)提高产妇分娩方式选择的科学性根据临床客观依据,判断自然分娩与剖宫产分娩的适应症产妇,通过实施分娩镇痛,降低产妇由于不能耐受分娩疼痛而进行剖宫产的比例,使剖宫产率逐步下降,提高自然分娩率,进一步提升产妇和新生儿健康水平。(三)增强医院和相关科室对分娩镇痛的认识1. 应当为分娩镇痛工作提供支持,包括人员及硬件配备,院内定期进行人员培训,不断普及和更新新分娩镇痛相关知识。2. 应当建立优秀的管理团队,特别是医疗团队(麻醉科医师、产科医师、儿科医师、助产士、麻醉科护士、产科护士)的培训和临床演练及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