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使用。 心理契约” 这一术语的是美国组织行为学家Argyris ,他在 1960 年所著的《理解组织行为》一书中,用“心理契约”来刻画下属与主管之间的一种关系5。这种关系表现为,如果主管采取一种积极的领导方式,雇员就会产生乐观的表现;如果主管保证和尊重雇员的非正式文化规范,如让雇员有自主权,确保雇员有足够的工资,有稳定的工作等,雇员就会有少的抱怨,维持高的生产,Argyris 用心理契约这一术语来描述这种关系。rgyris(1960) 在《理解组织行为》一书中用“心理契约”刻画下属与主管之间的关系,认为如果主管采取一种积极的领导方式,雇员就会产生乐观的表现;如果主管保证和尊重雇员的非正式文化规范(如让雇员有自主权,确保雇员有足够的工资,有稳定的工作等),雇员就会有少的抱怨,而维持高的生产。虽然Argyris 首次将这一产生于社会心理学的交换理论的概念引入到组织行为研究领域,但没有对这一术语加以明确定义并对其研究范围进行界定。1962 年,Levinson 把。心理契约” 这一概念看作是一种没有成文的契约.按照 Levinson的观点.“心理契约”即雇主与雇员关系中组织与雇员事先约定好的内隐的没有说出来的各自对对方所怀有的各种期望6。其中一些期望(如-r-资)在意识上清晰些,而另一些期望在意识上则比较模糊, 如长期晋升方面的期望等。Lcvinson 本人也因深化和发展了这一概念而有。心理契约”鼻祖之称。Levinson 等(1962)在一个公共事业单位的个案研究中,将心理契约描述为“未书面化的契约’’,是组织与雇员之间相互期望的总和。它被用来强调产生于双方关系之前的一种内在的、未曾表述的期望。其中有些期望明确,比如工资;而有些期望则比较模糊,仅仅是间接的揭示, 比如长期的晋升前景。这个概念强调员工与组织双方之间的两个概念——内隐和期望,并一直获得了多数心理契约研究者的认可和支持。至今, 对心理契约的概念认识仍然继续强调内隐的期望。Lcvinson 本人也因深化和发展了这一概念而有“心理契约"鼻祖之称。Schein7 也注意到。心理契约”这一概念,并把它定义为每一组织与其成员之间每时每刻都存在的一组不成文的期望。并指出, 心理契约有个体的心理契约和组织的心理契约两个层次。他认为。 “心理契约”是个人将有所奉献与组织欲望有所获取之间,以及组织将针对个人期望收获而有所提供的一种配合,它虽然不是一种有形的契约,但他确实发挥着一种有形契约的影响。他的意思可以描述为这样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