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说新闻”的理论与实践毕一鸣 随着广播电视节目的不断改革创新,出现了许多新的节目形式,节目内容也不断充实与丰富起来。但是,创新要建立在科学实践的基础上才是有意义的,而科学实践的目的就是为了制造新的社会价值。不能产生社会价值的“创新”充其量只是标新立异。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实践又是检验理论的标准。风糜各地的“说新闻”恰恰就处在这样一个认识和实践过程中,亟待加以仔细讨论和总结。一、不少主张“说新闻”的同志,都把“播新闻”看成了对立面的东西。根据《词源》的解释,“说”即“解说、告诉”;“播”即“传扬、传布”。由此可见,从词义上看,它们并不构成反义的关系。但是,我们通常讲“说新闻”大概是指“用日常说话的方式传布新闻”,而“播新闻”被狭隘地理解成了“照本宣科地播读新闻”或者指斥为“播音腔”。事实上,播音是广播电视有声语言表达的艺术,它既服从广播电视各种文体的需要,规定了话筒前有声语言表达的不同要求;也适应广播电视不同语境的需要,恰当运用适宜的广播语体,如有稿播读、脱稿评述和无稿谈话等。无论播音员还是主持人,只要运用这些手段都可以被看做是“播音”行为。当然,做为主持人也许还需要驾驭节目流程,但假如没有播音手段,他是无法主持节目的。因此,这里所提出的问题只是:新闻是不是可以使用“谈话语体”也就是用“说”的方式来传播?”有人认为播音员只会“播读新闻”,只有主持人才能够“话说新闻”,这其实是一种严重的误解!诚然,新闻播音是播音学的主要讨论对象,但做为一种语言艺术,即使是新闻播音也都是主张要“播”得象“说”的。早在五十年代初,齐越同志就提出:“写的稿子和讲话需要不是在大会上讲的,而是尽可能的简单、平静,好象你是在跟你的一个亲近的人亲切谈天。需要尽力做到你的谈话具有比较亲切的性质,……需要善于掌握事实和数字来解释我们党和政府的政策,要善于解释、说服,而不是宣告。”①当时在讨论进展我们自己的播音理论时,主要还是借鉴了前苏联的播音经验。早年派往莫斯科电台帮助工作的林如同志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就谈到了她的老师、前苏联功勋播音员托别士的教诲:“播稿件时要朴实,要善于运用谈话的方式,……播读稿件愈象‘说’,而不象‘念’就愈好。他很强调播讲时的视象和对象感,非常不喜爱我们的‘念’”。②确实托别士在自己的著作中也做了这样的阐述:“看起来他是在跟我(听众)说话吧。善于这样来播任何节目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