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纪委如何开展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的调研报告】一府两院指什么 关于纪委如何开展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的调研报告县纪委: 根据县纪委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纪委如何开展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的课题讨论,指派分管领导负责,制定调研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了调研工作,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当前现状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实施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党章给予的重要职责。目前的领导体制决定了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出现“气不足、力不够”的疲软状态。尤其是对大权在握的党政“一把手”难以实行真正的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关键是要保证纪委监督检查权的相对独立性和事实上的权威地位,同时纪委应该全程参加党委的重大决策.保证对决策过程的监督。 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党章中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只是业务上的领导,人、财、物的领导都是同级党委。各级纪委都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主要是对同级党委负责。在这样的体制下。纪委很难有效地履行其监督同级党委和领导成员的职责。 一是对同级党委监督缺乏权威性。由于领导体制的规定。纪委毕竟还在同级党委领导之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毕竟还是同级党委的一个成员,那么,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就缺乏权威性和威慑力。凡是查处党委成员违纪违法案件.有几件是同级纪委发现或反映的?上级纪委检查下级党委成员的问题。又有几件是同级纪委检举揭发的?检举党委成员的来信,有几封是寄给同级纪委的?这说明群众反映党委成员问题基本都是写给上级纪委,对同级纪委解决同级党委成员问题的能力缺乏信任感。第 2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事实上,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难,解决同级党委的问题就更难。 二是制约了纪检干部行使监督权力的主动性。由于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人权、财权、物权都在同级党委的控制之下,没有同级党委的认可,纪委机关往往会成为一潭“死水”,花钱有难度,干部流动有难度,提升职务有难度。这样,由于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双重领导”主要是同级党委的领导,那么,又要对自己的领导实施监督.纪检机关能不受制约吗?纪检干部能没顾虑吗?纪检机关与纪检干部行使监督权力的主动性的减弱,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自然就乏力。要么根本发现不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