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庆三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连锁加盟合同甲方:重庆三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王国安 法人代表: 营业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蓝光香江国际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0817-2288388 联系电话: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建筑物内经营“三秒电子商务”加盟连锁专卖店,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第一条 甲方依法拥有“三秒电子商务”系列产品和品牌的知识产权。乙方须在签约同时一次性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交付¥叁仟元加盟费(此费不返还)。经过特许人的允许,才可以使用“三秒电子商务”的名称、商标、图案、色彩等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以下统称名称和商标)。第二条 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 县 开办“三秒电子商务”手机批发连锁加盟店,使用甲方的运营体系,授权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授权期内,乙方享有如下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1、使用“三秒电子商务”手机批发连锁名称和商标的权利。2、经营过程中从甲方获得技术、商业、法律、培训和经营等方面指导的权利。3、经营“三秒电子商务”指定通讯产品的权利和享有约定利益分成:号卡销售当月:以用户预存 100 元话费为例,在当月分成中,渠道可获得 30%坐扣。激励方案:A、若渠道当月号卡销售量为 1 张,从次月起分成比例为 20%;B、若渠道当月号卡销售量为 2-3 张,从次月起分成比例为 25%;C、若渠道当月号卡销售量达到 4-10 张,从次月起分成比例为 30%;D、若渠道当月号卡销售量达到 10 张以上,从次月起分成比例为 35%;4、享受甲方手机维修授权,并有义务按甲方服务法律规范和收费标准,满足用户维修需求。5、享有甲方提供的广告及宣传物料支撑。6、甲方协调其上级公司为乙方提供市话公免电话一部,用于各类广告宣传,其号码所有权归甲方和其上级公司所有,如乙方退出加盟,甲方及其上级公司有权收回该号码。第三条 乙方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进行其经营活动,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运营该店必备的证照并保持其有效性,并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中获利。第四条 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甲方雇员或合伙人,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若出现上述行为,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