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编号 上海市美发美容、沐浴行业预付费消费卡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24 版)(意见征询稿)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上海沐浴行业协会 合同编号 1制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上海市美发美容、沐浴行业预付费消费卡买卖合同(2024 版)甲方(消费者): 乙方(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预付费消费卡买卖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消费卡的类别1
项目:本卡可消费的项目包括:
有效期:本卡无有效期
本卡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使用范围:单店使用,地址:
连锁门店通用
本卡能、不能与公司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第二条 金额及支付方式1
卡面金额: 元,(大写: 元)
实际收费: 元,(大写: 元)
甲乙双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1)签约时一次性支付
(2)预付 元,余款于 付清
(3)其他付款方式:
甲方付清款项后,乙方应当开具售卡凭证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1
乙方在售卡时应向甲方详细说明消费卡的类别、费用和使用方式
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消费卡时的安全、方便、畅通
消费卡内余额不足支付当次消费,甲方可以现金补足,并一次性享受原折扣
甲方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卡内金额的,可向乙方要求延期,双方可协商重新约定使用期限、优惠幅度等内容
甲方消费卡遗失的,应本人及时向乙方挂失,乙方应为甲方补办新卡
因甲方未及时挂失,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消费卡因损坏而无法继续使用的,可持旧卡向乙方办理换卡手续
第四条 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约定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第四项第(2)种方式付款的,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余款的,只可享受首次实际付款数额相应的优惠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