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 专属经纪合同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在演艺活动经营管理方面有着丰富资源和经验,可为演艺人士提供良好的安排和代理服务; 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艺术天赋和条件,具备在演艺活动全面进展的重要潜质;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的演艺文化事业进行规划、执行、拓展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内容: 第一条 合作方式、范围与内容 1.1 本合同项下合作具有独家性和排他性,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自行行使和处置本合同所涉内容,亦不得与第三方就本合同所涉事项进行任何法律上、商业上及其他形式上的合作; 1.2 本合同项下合作区域为全世界范围; 1.3 甲方为乙方进行世界范围内独家代理和经营管理演艺文化事业,包括但不限于: 1.3.1 出席参加各类公益、商务、公关等活动; 1.3.2 与第三方进行业务和酬劳洽谈,签定和履行相关约定; 1.3.3 已知及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电台、报纸、刊物、互联网、户外媒体等); 1.3.4 电影、电视、电台、数字音乐、戏剧、舞台表演、录音、专辑、文字著作等相关内容或产品的拍摄、制作、发行、授权及转让 ; 1.3.5 其他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发声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的一切事务活动。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权利: 2.1.1 乙方与本合同实施有关的心理、生理变化,个人基本情况、社会关系等资讯,甲方有权了解,并提出各种建议和安排;2.1.2 甲方有权负责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本合同整体目标实施的言行和习惯进行纠正和监督;2.1.3 甲方有权对本合同1.3项下所规定的业务,进行全权代理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策划、包装、安排、实施、代表处理、对外合作、获得收益、法律事务代理等;2.1.4 乙方拥有自己的姓名、艺名、笔名、肖像、声音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维护和许可,由甲方独家代理、代表和管理;2.1.5 乙方所参加的任何影视剧、音乐、舞台剧、广告等各类作品,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奖项,该奖项荣誉由甲乙双方共同受益,甲方有权免费使用。 1 / 6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 甲方义务: 2.2.1 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为乙方争取各项演艺文化事业机会; 2.2.2 甲方为保证乙方有效的实施本合同,将提供相应配套服务,包括乙方培训期间食宿及歌唱、舞蹈等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2.2.3 甲方为乙方事业提供各项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