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东海县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全县中小学老师的工作责任感,促进广阔老师仔细履行岗位职责,调动广阔老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24〕15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人[2024]24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进展为目标,以提高老师队伍素养为核心,以促进老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老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老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老师全面进展,促进素养教育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三)优级优酬,多劳多得;(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五) 激励先进、促进进展
三、考核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完全中学中的初中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一)老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老师法》等法律规定,对老师师德表现、老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主要包括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四个方面内容
1.职业态度
主要考核老师的思想品质(指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思想等)、师德素养(指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
在考核中要明确体现:老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准卑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