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事关系、档案管理合同书流动人员简况姓 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详细住址邮编甲方:连城县人才智力流动服务中心乙方: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其中,因自动离职、除名等失去就业身份的,未经身份认定或未输就业手续前,本合同中与就业身份有关的管理内容无效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办人事代理有关服务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明确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未办理档案转出手续的,视为乙方继续接受甲方代办的人事代理服务
三、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办理人事关系挂靠等人事代理服务,有关职责和服务内容如下:1、发函调档案,接转人事关系、工资关系
2、保存乙方的档案材料,负责其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
3、保留乙方的人事关系和原有就业身份,负责其干部统计,按有关规定计算工龄
4、保留乙方的工资关系,按国家调资规定办理工资调整登记(档案工资),存入乙方档案
5、按规定为乙方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甲方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包括高、中、初级),乙方须主动于每年 5 月底或 10 月底前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到甲方
其他系列的申报材料应根据相关部门每年具体要求上报,由甲方分批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四、乙方的责任义务:1、按时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
其中人事关系挂靠,每人每月 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支付办法:存档时一次交清不少于 12 个月的管理费,以后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乙方主动到甲方交清不少于 12 个月的管理费,以此类推
如推迟交费,每推迟一月,乙方增交滞纳金 10 元
第一年内终止本合同的,所交一年的人事代理费不退(如今后上级有新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未交足管理费的,甲方不提供有关服务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职称评审、年度工作考核及其它需装入档案的材料乙方应主动按时申报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