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 年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工作的有关思考市场监管部何洋 陈大宇一、2010 年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的主要工作2010 年,电监会切实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努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方式,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国电力市场平稳有序、厂网关系总体和谐,电力市场秩序有关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一是电力交易合同(协议)制度逐步完善。电力交易的各种合同(协议)已成为厂网之间经济层面上的重要文件。近几年,电监会会同工商总局出台了年度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大用户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和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市场主体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参照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协议),并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合法权益受到保护。2010 年,电力企业普遍重视电能交易合同(协议)的签订和备案工作。电能交易合同覆盖了年度基数电量交易、跨省(区)交易、发电权交易、大用户直购电交易等主要交易品种,备案率达 100%。合同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合同支付行为基本规范。合同双方能够按照有关规定,遵循依法、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2—确定合同中的支付条款,并按约定进行支付。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不同程度的出现了经营困难、资金紧张的情况,但是绝大部分电网企业能够克服自身经营压力,及时、足额地向发电企业支付合同费用。从全国情况看,去年的合同支付率基本与上一年持平,承兑汇票占合同费用比例未见明显上升。二是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两个细则”)试行工作逐步深入。“两个细则”是厂网之间技术层面上的重要规章制度,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及促进厂网协调、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有重要作用。截至 2010年底,除山西、内蒙、江西等省(区)以外,全国省级以上电网均已完成两个细则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并进入了试运行。在试运行阶段,并网发电厂努力提高发电设备运行管理水平,加大设备改造挖潜力度,电网频率等系统安全指标明显改善,促进了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三是不断加大电力调度交易信息披露工作力度。电力调度交易信息是厂网界面上重要的公共信息。现有体制下,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获得这些公共信息的能力和手段严重不对称,发电企业强烈希望电力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电力监管机构一直在探索建立既满足市场主体需要、又满足系统安全的信息披露机制,自3—2003年就陆续出台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