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川教考院〔2 0 1 2 〕1 1 6 号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普通高校 本科一批录取未完成计划院校征集志愿的通知 各市州招办: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录取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及安排,决定对本科一批院校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
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一批未完成计划院校及专业名额见附件
二、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1 .本科一批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 2 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2.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 月16 日20:00—17 日12:00
按照原公布的征集志愿时间安排,省教育考试院将于7 月16 日20:00 前公布本科一批征集志愿的相关信息
考生务必及时在网上查阅,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时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如果出现意外而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
考生最多可填报四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3.考生征集志愿信息经市州招办汇总后,于7月17日12:3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
4.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
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5.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征集志愿是我省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为本批线上未录取考生再提供一次升学机会的具体措施
各级招办必须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 3 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志愿征集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2 年在川招生本科一批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名额 二 O 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