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研究院 高中教研中心 沈阳市教育研究院 高中教研中心 1 两群内的各位老师: 为了让我市的每位高中数学教师对 2 0 1 2 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数学《考试大纲》及《考试说明》有所了解,我在拿到书的第一时间整理出部分的电子版,供大家学习参考,由于时间仓促,可能有文字错误,还请大家理解
同时请两群内的老师一定把本文档转发给本校没在两群内的老师,以使每位老师对此都有所了解
我在整理的过程中发现能力要求、知识要求以及对了解、理解、掌握的界定都与《课标》及《考试说明》有些不同的地方,请大家给予关注,尤其是现在正在高二教学的各位老师
非常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谢谢
2 0 1 2 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数学《考试大纲》及《考试说明》 Ⅰ
考试范围与能力要求 一、考试范围 数学学科的考试范围是《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即: 数学 1:集合、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 I(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
数学 2:立体几何初步、平面解析几何初步
数学 3:算法初步、统计、概率
数学 4:基本初等函数 II(三角函数)、平面上的向量、三角恒等变换
数学 5:解三角形、数列、不等式
二、能力要求 能力是指以思维能力为核心的能力是指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分析出图形中的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抽象概括能力:能从具体、生动的实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能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结论,并能将其用于解决问题或作出新的判断
推理论证能力:推理论证能力是指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论证某一数学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