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施方案一、课程基本情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以马克思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理论为指导思想。课程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使学生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规定,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国家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课程对学生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 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 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将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二、课程设计在课程设计上,要密切结合电大成专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力求通过教学创新,解答成专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诚信意识、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和心理健康等问题, 提高法律意识, 教育电大成专学生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引导电大成专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提高自身修养,将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自觉成长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在具体课程设计上要突出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阐释; 同时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最新的道德研究成果传授给学生,针对目前大学生成才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思想道德、人生价值、心理、恋爱诸问题,紧密联系当前改革开放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实际;联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建设实际,教育引导大学生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使课程设计具有鲜明的基础性、 前沿性和时代性。三、课程目标:1、政治性目标。课程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为目标。 2、思想性目标。课程通过人文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传授和理论讲解,强化大学生的道德与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理论思维能力和明辨是非能力。3、实践性目标。课程结合电大成专学生的特点,注重“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的教学理念,培养学生“知行一致”的道德实践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4、地域性目标。思想政治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应充分彰显地方特色,使思想政治教育与浙江地方文化的传承与发扬相结合。四、课程教学内容文字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