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CCCF-CX-023(B/0)产品认证变更类型和程序 发布日期:2024 年 6 月 13 日 实施日期:2024 年 6 月 16 日版 本 状 况 B0胡群明杨旭光东靖飞2024.06.13A4胡群明张立胜东靖飞2024.07.20版本号修改号编 写审 核批 准批准日期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目的为满足在申请认证过程中及获得认证证书后,对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及型号及关键零部件等的变更的需要,制定本程序。2 引用文件CNAB-AC21:2024《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CNAB-AC22:2024《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3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产品认证方相关事项的变更和产品一致性的变更。4 职责评审部负责产品认证变更、审核和验证。5 控制程序5.1 产品认证变更的类型5.1.1 商标变更。5.1.2 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型号变更。5.1.3 产品型号变更、内部结构不变。5.1.4 申请人(制造商或生产厂)名称变更,地址不变,没有搬迁。5.1.5 申请人(制造商或生产厂)名称变更,地址名称变化,没有搬迁。5.1.6 申请人(制造商或生产厂)名称不变,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厂没有搬迁。5.1.7 制造商或生产厂搬迁。5.1.8 产品认证所依据国家标准、技术规则或者认证实施细则发生了变化。5.1.9 明显影响产品的设计发生了变化,如获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原器件更换。5.1.10 申请人(制造商或生产厂)的质量体系发生变化(例如所有权、组织机构或管理者发生了变化。5.1.11 其它。5.2 申请变更程序5.2.1 持证人申请认证变更需填写《消防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向评定中心提出认证变更申请。5.2.2 持证人除需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和必要的技术资料外,还需按下列条款提交适用文件:符合 1-3 条变更条件的,变更后的新证书如包含原证书信息(型号、商标),持证人需交回证书原件。符合 4-10 条变更条件的,持证人需交回证书原件。符合第 1 条变更条件的,申请时另外提交新申请商标的注册证明或商标使用授权书。符合 2-3 条变更条件的,申请时应另外提交申请变更后的产品名称、型号与原获证产品名称、型号间差异性声明(正本)。符合 4-7 条变更条件的,申请时应提交下列适用文件:(国外企业或组织参照执行)(一) 有关部门同意更名的批复;(二) 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 当地企业登记机构开具的证明;(四) 地址登记机构开具证明;(五) 其它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