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员工代理招聘服务协议甲 方: 华锋微线电子(惠州)工业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陈必海 联系电话: 0752-2385315 地 址: 惠州市寿华科学园 电子邮箱:乙 方: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聘员工事宜,协议如下:合作期限及人数1、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20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约定首次输送人数为 人,由甲方根据公司总人数需要配备的定编工作,及离职补充实际情况再通知乙方进行补充
第二条 合作性质1、为更好、更法律规范地开展员工招聘,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招聘的调查、宣传及组织求职者面试等工作,并保证乙方输送员工是甲方唯一的员工招聘渠道
2、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招聘活动,保证对所有活动自负一切风险
第三条 用工要求及用工保障1、 用工要求:年龄 18-45 岁范围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员工证,达到岗位用工标准
服务佣金及支付1、 甲方按月根据乙方输送员工劳动者的在职人数向乙方支付服务管理费,管理费为 600 元/人/月,结算最小单位为日,管理费支付周期为贰年
2、 甲方需向乙方按输送人数支付一次性交通和生活补助 400 元,员工入职满 30 天乙方方可享有,交通和生活补助并于当月服务佣金中支付
3、员工劳动者为特别人种,乙方 10 人以上即安排一名驻厂辅导员协助甲方对员工劳动者进行日常管理,每超过 50 人增加 1 名驻厂辅导员,驻厂辅导员工资 3500 元/人/月由甲方按月支付;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甲方需在工资发放的 6 个工作日前将服务佣金提供给乙方确认,乙方确认完毕无误后在工资发放 3 个工作日前提供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增值税 6%由甲方支付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