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一)第一节 员工招聘 一、招聘原则:用人唯贤、公开、公平、公正,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二、招聘条件: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职称等条件,思维敏捷、实际工作能力强,具备较好专业知识,身体健康,政治面貌清楚。三、招聘程序:1、公司行政办每年定期进行人力资源盘点,全面了解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设置,人员及到岗情况,并拟定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配置计划草案。2、行政办根据总经理批准后的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开展具体招聘活动。四、招聘流程:1、行政办首先对应聘人员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确仔细实有效的基础上,对比应聘岗位《职务说明书》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和复试。2、应聘人员的面试和复试由行政办与用人部门经理共同进行(高级员工由总经理进行)。五、聘用1、面试和复试合格者由行政办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出聘用通知。被聘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试用)并开始进入 3 个月的试用期。2、行政办组织开展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并与用人部门一道对员工试用期进行跟踪考核。3、被聘用的新员工试用期发给试用期包干工资,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公司将确定其正式工资级别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第二节 劳动合同一、合同种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须经过 3 个月试用期,其间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2、正试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男 45 岁(含 45 岁)、女 40 岁(含40 岁)以下,原无工作单位或虽有工作单位(行政、事业单位除外)但己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3、用工协议: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除以上第 2 条规定以外的所有员工签订用工协议。二、合同期限:1、试用期合同期限为 3 个月。2、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期限根据员工工作岗位等不同情况,分为以下两种:(1)公司与中、高级员工及骨干员工签订期限为 3 年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超过 3 年期限由总经理批准。(2)公司与普通员工签订期限为 1 年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三、合同签订程序:1、公司行政办负责指导新聘员工和续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或用工协议)。2、《劳动合同书》(或用工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3、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 30 日内重新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