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城市主轴南段改扩建工程人行道、侧(平)石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泉市城市主轴南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福泉市城市主轴南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 BT 方:福泉市新福源投资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 第一条:总则为优质、高效完成福泉市城市主轴南段改扩建工程人行道、侧(平)石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的人行道、侧(平)石工程施工劳务及过程中的其他一切事项等工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恪守和执行本合同条款。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及附件(劳务人员花名册及机械设备清单等);2.补充协议(若有);补充协议是在本合同的基础上,因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双方签订的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 甲方认可或制定下发的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指令、通知、施工计划(工程任务单)、会议纪要等;4.按设计图纸中人行道、侧(平)石工程相关的技术法律规范要求部分施作,计量规则以本合同为准。双方工程施工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受本合同约束和调整。 第三条:本合同概况1.工程名称: 福泉市城市主轴南段改扩建工程人行道、侧(平)石工程 2.工程地点: 福泉市城市主轴南段 3.工程范围及内容:1)施工段落或桩号:施工任务以甲方指定为准,具体依实施能力分配相应桩号内的工作面。2)详细施工内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人行道、侧(平)石工程及相关施工内容。4.合同工期:以甲方工作指令为准。 工程工期控制以甲方工程的总体控制目标确定,乙方承诺并确保响应甲方要求及时实行相应措施以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并不得以此提出任何费用增加要求。甲方可实行工作指令、工程任务单的形式明确各工点工期下发乙方,乙方确保按时完成各工点施工任务。 - 1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工程数量、单价、计量规则、结算与支付: 1)工程量计算及计量规则:以实际完成路面工程面积为准。2)数量及单价(不含税价)序号工程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花岗岩人行道板铺设m233.5含 3cm 找平层2拉丝板人行道板铺设m233.5含 3cm 找平层3花岗岩侧石(一)m20590*500*150mm4花岗岩侧石(二)m2059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