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理报检服务合同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东莞市同达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审通过,依法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报检手续、仓储等服务的企业
随着甲方报检业务量增多,具有报检员资格证的合格报检人员严重短缺,为了保证甲方报检业务的正常运作,提高甲方报检工作效率,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提供代理报检服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并共同遵守以下合同条款:壱
服务费用1、代理申报报检单证,乙方将收取甲方 元/票的服务费、全申报数据录入乙方将收取甲方 元/票的服务费、代理车辆现场查验乙方将收取甲方 元/票的服务费、产地证:CO 元/票、FA 元/票、代理合同备案 元/份、核销 元/期
以上报价已含打单费、代理服务费,但不包含检验检疫费等行政收费,其他政府行政收费实报实销
二.双方义务[ 乙方义务 ]1、 乙方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为甲方办理相关报检业务,包括代收和代保管甲方报检所需相关单证,通知甲方有关结果或者根据甲方的请求寄送单证;2、 乙方委托报检后,如遇特别情况,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依据有关规定尽可能处理甲方特别单据
[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对所报检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其它应报的各项内容和提交相关的文件,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2、 甲方如有特别物品需委托甲方报检时,必须提供有关审批文件; 3、 甲方提供检验检疫局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检验法规及检验检疫规章的要求;4、 甲方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电话及其他有效的联系方式,力求达到双方能随时取得联系;5、 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与其他代理公司有相关业务
6、 检验检疫行政费用 结算一次,次月 10 号前核对完上月数据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