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补充协议甲方(卖售方):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就转让上海市 区 号 室房屋事宜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1、上述房屋实际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将房屋价格定 为 人 民 币 元 整 , 与 前 述 房 价 款 的 差 额 人 民 币 元整定为该房屋的装修款,该装修款双方一致认可并于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当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对此一致认可。3、此合同价人民币 元整,若 区交易中心审税无法通过则甲乙双方一致认可以 区交易中心规定的最低过户价格缴税。4、合同履行期间若任何一方涉及违约事宜,双方一致同意以实际成交的房价款即人民币 元整承担违约责任。5、若甲、乙双方根据本补充条款履行与正文条款约定不一致,双方同意根据本补充条款约定履行。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日起生效。以下空白。甲方(卖售人): 乙方(买受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备注:不得在本协议中约定互不违约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