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 颁发和认可 CB 测试证书的规则程序 (CQ C/PD004-2004) (2007-01-11) 1.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对外声明所采用的 IEC 标准范围内的电工产品颁发和认可 CB测试证书的活动。 2. 定义 CB 测试证书:由发证和认可的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文件,与所附的测试报告一起用来通知其他国家认证机构,某种电工产品的一个或多个样品已经按照 IECEE 所采用的某个标准进行了测试,并证明该样品符合该标准。CB 测试证书只有在附有有关测试报告时,才有效。测试报告应包括按有关标准进行测试的结果,有要求时,还可包括已声明的国家差异的测试结果。 3. 颁发和认可 CB 测试证书的规则 3.1 颁发 CB 测试证书的规则 3.1.1 申请人可以向 CQC 提出获得 CB 测试证书的申请。申请人是 CB 测试证书的持有者。 3.1.2 申请人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实体。 3.1.3 申请人若委托代理人办理获得 CB 测试证书事宜时,应向 CQC 提交委托书。 3.1.4 申请可以覆盖制造该产品的一个或几个国家中的一个或多个工厂。如果申请包含多个工厂时,申请人应标明每个工厂的地址,且应提交保证来自不同工厂的产品都是相同的证明(声明)。 3.1.5 每个申请单元中只能包含一个商标品牌(brand name),如有多个品牌,应分别提交申请。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 每张 CB 证书只能对应一个商标品牌。 3.1.6 申请人可以要求对其他 CB 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差异进行测试。 3.1.7 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中有任一地址所在地,为非 IECEE 成员国时,申请人应对每份颁发的 CB 测试证书向 IECEE 交纳附加费。附加费的数额由 IECEE 确定并由 CQC 代收、汇寄 IECEE 帐户。 3.1.8 申请人如果同意将证书内容作为公共信息发布在 IECEE 网站上,应在《CB 测试认证申请书》(CQC/QPCP09.04)备注栏目中选择“同意”。如果申请人没有选择,则按不同意处理,CB 证书的内容将不会作为公共信息发布在 IECEE 网站上。 3.1.9 如果制造商实验室已经由 CQC 评审合格并签署了协议,申请人可以要求进行现场测试(TMP/WMT),在《CB 测试认证申请书》(CQC/QPCP09.04)备注栏目中注明申请进行现场测试及现场测试实验室名称。 3.1.10 CB 测试证书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广告和促销活动,但 CB 证书持有者可为其获得该测试证书的产品的业务通讯中,提到持有该证书的事宜。 3.2 CQC 认可 CB 测试证书的规则 3.2.1 认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