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 10 手术器械和用品等消毒灭菌要求1、手术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以与各种敷料必须达到无菌;2、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3、接触病人的麻醉器具与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4、医务人员使用无菌物品和器械时,应当检查外包装的完整性和灭菌有效日期,包装不合格或者超过灭菌有效期限以与肉眼发现可见污垢的器械、敷料和物品不得使用;5、进入手术室的新设备或因手术需要外带的仪器、设备,应当对其进行检查、拆除外包装并进行清洁处理,凡需要灭菌的医疗器械与无菌物品,应严格进行检查、审核,灭菌合格后方可使用;6、进入手术部无菌区域和清洁区域的物品、药品应当拆除其外包装后进行存放,设施、设备应当进行表面的清洁处理。无菌物品应当存放于无菌物品存放区域;. . 2 / 10 手术室无菌物品管理制度一、手术室应设有无菌敷料室,专为存放无菌物品,所有物品均注明消毒、灭菌日期。二、高压灭菌的物品,可存放七天,过期则不可再用,应重新灭菌。三、煮沸消毒和化学消毒的物品,存放时间只限24 小时。四、已打开包皮的物品和容器等,只限24 小时存放手术间使用,不可再放回无菌敷料室。五、无菌敷料室应每日擦拭柜架和地面1~2 次,定期消毒作空气培养,细菌总数不超过 500 个/ m3,以免污染无菌物品。六、无菌敷料室应专人负责,物品充足可靠,打开的肠线浸泡于 75%酒精中, 30 分钟后使用。七、每月无菌物品监测一次,使灭菌合格率达100%。八、对特殊病人污染的敷料、器械,应双消毒,再放入无菌室。. . 3 / 10 手术室无菌物品的管理1. 无菌物品的有效灭菌手术物品的灭菌是控制感染的重要对策之一,手术器械原则上用高压蒸汽灭菌,对于不能耐高温、耐湿的物品首选环氧乙烷,环氧乙烷是有效的低湿灭菌的物品 (橡胶类、塑料类)最正确消毒方法 [4]。对于显微器械、腹腔镜、膀胱镜、纤维肠镜等高危险度手术用品的消毒采用 2%戊二醛浸泡 >30min,如需灭菌必须浸泡 >10h,每次灭菌前必须用浓度指示卡检测其最低有效浓度(一般要求>1.5%)。医院应对各科室使用的各种消毒液进行严格监控,器械浸泡液由院制剂室统一配制、医院感室监控,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掌握浸泡时间、浓度,消毒液应定期更换。灭菌包的外均放置3cm灭菌指示卡和灭菌指示胶带,保证在有效期限使用。 薰蒸消毒以福尔马林化学反应法和自然挥发法联合应用,薰蒸消毒的手术物品必须在6h 后方可使用,所有无菌物品每月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