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重头戏————————————————————————————————作者:————————————————————————————————日期:
扩大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重头戏
关键词 : 行政诉讼 / 受案范围 / 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 行政合同内容提要 : 在刑诉法和民诉法两大诉讼法修改任务完成后,行诉法修改已经历史地提上了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
行诉法应该如何修改
其修改的内容涉及基本原则、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规则、审判程序、裁判方式、类型及裁判的执行等
在所有这些应该修改的内容中,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修改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是整个行诉法修改的重头戏
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修改 , 目前学界和实务界大多均主张较大幅度地扩大受案范围
但是对于应扩大哪些行政行为和事项, 将哪些行政行为和事项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以及对于拟扩大纳入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和事项应扩大纳入到什么程度,则尚未完全达成共识
学界和实务界目前较有共识但在幅度上尚有争议的主要有三类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和行政合同行为
2 0X X 年 3 月1 4 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20XX 年 8 月 31 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这两大诉讼法均是自通过和施行以后的第二次修改
这样 , 中国三大诉讼法 -- -- 刑诉法、民诉法和行诉法---- 现在就只有行诉法自通过和施行以后还从来没有修改过
之所以如此, 并非行诉法直到现在一直没有修改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而是因为行诉法修改所涉及问题所具有的复杂性和我国立法机关立法任务的繁重性与立法机关立法能力因现行体制、机制制约导致的有限性所致
事实上,我国行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