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环境保护法概述第一节环境法的概念第二节我国环境法体系的构成第一节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学科,世界各国叫法有所不同,我国在立法上把其称为“环境保护法”,也有将其称为“环境法”的。环境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护、改善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他公害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规范的总称。1.1.1环境法的概念1.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特定的2.目的是保护生活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保障人体健康第二节我国环境法体系的构成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款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款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各种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各种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环境标准环境责任和程序法环境责任和程序法地方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地方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我国参加的国际环境保护条约我国参加的国际环境保护条约特别方面环境管理法特别方面环境管理法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款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款《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的有关规定是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根据和指导原则。针对我国环境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的现状,必须用《宪法》来实现环境保护。因此,《宪法》明确规定,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是国家的根本政策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是国家的根本政策和任务,公民有在良好的生活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及和任务,公民有在良好的生活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及保护环境的义务。保护环境的义务。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款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款我国《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第9条第2款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10条第5款规定:“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基本法是指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保护环境,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方针、政策、原则和措施的法律。这种法律的特点是:将环境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加以保护,并且基本上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就属于这种类型的法律,其内容有公民在环境保护中的权利义务,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方针、政策、制度等。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基本法在整个环境法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的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是环境保护工作和制定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的基本依据。例如《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环境保护基本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各种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各种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1.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法律法规这部分法律是为预防和治理人们排放的有害环境的物质或释放的能量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危害而制定约法律规范的总称。目前我国已颁布的这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海洋环境保护法》及其6个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各种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各种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等。这方面法律法规的特点是,一般以防治某方面的污染为主,兼顾保护自然资源的条款,体现污染防治与保护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各种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各种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2.自然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它是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各种自然资源,保护某些特殊的自然和人工环境团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