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案广告总代理合同 广告客户:上海泰欣置业有限公司 (甲方)代理公司:上海乾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经甲方对乙方的专业实力、服务态度、人员素养等诸多方面的考察,对乙方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乙方亦对甲方产品及企业进行分析,认为此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
卓越形象本着“我们和您一起销售”的理念,以“建立互惠互利的战略伙伴”为合作目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双方确认:乙方担任甲方 2024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品牌管理公司
一、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下列品牌及其它的行销传播推广咨询服务,按双方商定的时限完成:(一)、品牌管理推广服务
1、 品牌建构期(1)、楼盘广告企划及媒介投放策略(2)、 广告创意及表现(3)、 整合传播实施(4)、 整合传播实施(二)、品牌传播及相关广告的服务1、 品牌传播所需的各种样册、标签、包装或各类平面及立体辅助销售制作物的设计
2、 整合行销传播的广告、促销、公关等方面的策划和创意
3、 各种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媒介咨询和投放建议
4、 品牌传播效果评估
5、 提供营销策略与楼盘的咨询及支持服务
6、 广告效果评估分析季报与年报
二、收费标准 合作服务费用采纳如下形式: 品牌管理推广服务费总计 492
6 万元,人民币 肆佰玖拾贰万陆仟元整 策划费基本构成如下:1、 品牌策略、广告策略、促销及公关活动策略的策划费2、广告的创意及设计等费用3、创作用图库、光碟的购买(除特别图片需租片除外)4、电脑制作过程的打印费等5、乙方品牌服务小组的运作成本6、乙方品牌服务小组其他日常开支7、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媒介咨询和投放建议费用三、媒介总代理项目及费用1、活动:1、 活动场地:七宝乐购中厅、房展会2、活动日期: 2024 年 8 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