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成立暨投资入股合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国其他的 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 穆春英、邹志刚、凌利平三方同意共同出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成立“广东 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的工商注册登记为准,特订立本合同),具体如下:一、本合同的出资方为:1、穆春英小姐(身份证号码:130321198402172125 ) 。2、邹志刚先生(身份证号码:430426196303220249 ) 。3、凌利平先生(身份证号码:510321197603060337 ) 。 二、公司的成立: 1、公司 的中文名称为:广东 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490 壬丰大厦西塔 3305; 3、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490 壬丰大厦西塔 3305; 4、公司的法律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各方以投资的 金额为限,投资各方的 责任以各自对注册的出资比例为限。公司的利润根据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公司风险根据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承担。 三、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08 亿人民币。其中内部实收资本 贰佰万 元人民币 四、各方的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其中: 1、穆春英小姐出资 140 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 70% 2、邹志刚先生出资 40 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 20% 3、凌利平先生出资 20 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 10% 五、公司的机构及产生的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等事项: 根据《公司法》规定,广东 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股东会和董事会,董事会由穆春英为董事长、邹志刚为执行董事总裁、凌利平为执行董事副总裁,公司重大事宜(含公司对外负债、担保、外借资金、扩股增资、设立分支机构等重大事宜,必须由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对担保和小贷业务,董事长和总裁有 1 票否决权。利润分配在每年决算后,根据纯利润的 50%用作股东分红,另 50%用作公司持续进展基金(扩大经营), 六、出资时间:2009 年 12 月 8 日—2010 年 1 月 8 日,逾期不交则视为放弃股份,公司再行调整; 七、合同的修改、变更、终止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需经合同各方在书面协议书上签字方能生效。 3、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假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