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NO: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承诺确保按此协议执行
第一条 合作范围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上海至目的地南京地区的货物(金龙鱼食用油)运输业务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签注的《派车单》为准
第二条 服务要求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运力及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承运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长途运输的安全要求
2、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甲方客户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的各项工作
3、乙方需全力根据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收货人将货物送达目的地
1 司机与车辆:(1)承运车辆的司机须有五年以上实际驾龄,且无任何不良记录;(2)承运车辆司机须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 保险卡,对于所派遣的承运车辆上述证件不齐全或有伪造的,甲方有权处以每车¥500
00 元的罚款
2 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负责提前用传真或 E-mail 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通知乙方安排运输事宜,乙方应在当日予以确认答复
如情况紧急,甲方可以直接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在得到电话通知后一小时内答复,甲方必须后补《派车单》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内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由此产生费用的增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
3 装货的要示:(1) 根据甲方指定的装货时间到达仓库,如乙方在 8 小时内无车到场装货,则甲方向乙方收取误时费人民币伍佰元(¥500 元/次,甲方直接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之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仔细清点、把关
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