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刑事案件法律服务合同案号:[ ]刑字第 号甲方(委托方)与乙方(受托方)经协商签定如下合同: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 律师和实习人员 为涉嫌 一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或被害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委托服务事项为下列第 项,共 项
1、侦查阶段;2、审查起诉阶段;3、审判辩护阶段;4、刑事自诉代理;5、刑事附带民事;6、刑事被害人代理;7、上诉阶段;8、再审阶段
三、乙方的服务职责:根据服务事项的阶段和内容,及时调查、收集有关案件的证据,向办案机关提出有利于委托当事人的证据材料和法律意见,按时参加各阶段的诉讼活动
四、服务费的收取:根据《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于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交付律师服务费 元
其中: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额(元)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300~500 元/次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 元/件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10000 元/件审查起诉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 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 2000元
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 元~20000 元/件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 元~15000 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刑字 号第 1 页)五、律师异地办案所需的差旅费、交通费、鉴定费、公证费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预付
结案后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承办律师个人不得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对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七、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无法依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同,所收取的辩护和代理费不予退还
八、本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依法处理
九、本合同的履行监督机关为 东港区 司法局,电话: 0633- 825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