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 编号: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考核表申报企业名称: 申 请 产 品: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联 系 人: 考 核 日 期: 年 月 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填 写 说 明 一、此表格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统一规定
封面编号由省农业厅统一编写
DYS-XX(XXXX)XXX
XX 表示省份序号,按农业部1999 年 23 号令执行;(XXXX)表示年份;XXX 表示企业固定编号
二、本审核表由评审组填写,一式两份,评审结束后,市、县农业(畜牧兽医)局应签署意见,上报省农业厅一份,市、县农业(畜牧兽医)局存档一份
三、考核填报必须客观真实,不得随意涂改
四、评审组意见应填写“经现场审核合格”或“经现场审核不合格”,由组长签字
考 核 说 明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市、县农业(畜牧兽医)局应成立评审组,每个评审组由3-5 人组成,评审组成员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行政职务
应具有经农业部培训合格的评审员 1 人以上
二、评审组成员必须高效廉洁、客观公正、严守秘密,维护审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表 1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考核汇总表 企业名称: 联系人: 编号:考 核 项 目考核项目数合格判定标准实际考核符合项目合格数说明:1、类别分为:关键项(A)、重要项(B)和一般项(C)2、单项考核结论分为:符合(√)和不符合(×)关键项A重要项B一般项C关键项A重要项B一般项C关键项A重要项B一般项C一、厂房设施要求261251 3、最终考核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4、判定标准:⑴ 关键项(A)项目中有不符合,即为不合格
⑵ 重要项(B)项目中不符合项目超过 20%,即为不合格
⑶ 一般项(C)项目中不符合项目超过 50%,即为不合格
合格企业至少应达到单项和合计项目数考核符合的数量要求
二、生产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