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典当企业法人。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利用自身的经营特色,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和自然人提供融资服务,为国家增加收入,为自我发展积累资金,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业务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各级商务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和稽核。 第五条 公司名称:* * * * 经营住所:* * * *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三) 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六)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第七条 本行注册资本为* * * * 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由代表2 /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 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 0 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 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经省级商务部门批准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 股东名称或者姓名与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第八条 各股东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出资,经过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本行股东姓名、出资及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 **% **** **** **% 第九条 依法出资认购公司股份者为公司股东,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第四章 股东权利和义务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四)依照出资比例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公司新增股本和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其他合法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如期缴纳所认缴的股本金;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