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管理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三、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四、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
第二章部门职责一、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协助公司领导认真及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的指示精神,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达标
三、监督、检查全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以及劳动场所的卫生情况、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企业“三废”排放的达标情况四、协助公司各部室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六、组织制订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
七、坚持每周一次到生产现场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环保检查和召开安全例会和活动分析会,制订隐患整改计划,下达隐患整改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采用安全检查揭示卡督办整改
八、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档案和安全台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制度与台账
九、参加新投入工程、设备的安装、试车、验收、投产工作,检查安全、环保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十、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2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1、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 50 小时
(公司级不少于 15 小时,项目部不少于 15 小时,班组级不少于 20 小时)
2、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保卫人员进行治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