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度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持续改进(PDCA)一、2015 年度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持续改进(PDCA)表1•控制项目: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2•预期目标:医疗纠纷发生率下降 50%3•持续改进结果:医疗纠纷发生率下降、2015 年度我院医疗纠纷现状:2014 年度我院门诊就诊人次 407694,住院部就诊人次 6309,医疗纠纷发生案例共 8 宗,赔偿总金额元,发生率为%;2015 年度我院门诊就诊人次 377503,住院部就诊人次 6813,医疗纠纷发生案例共 1 宗,赔偿总金额 9999 元,发生率为%
5•原因分析:(1)社会因素① 体制因素现阶段,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不够深入,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医疗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还未全面铺开,国家医疗投入相对不足
而现阶段人们的经济收入相对较低,高额的医疗费用就成为百姓的沉重负担,导致医疗纠纷的增加
② 法律法规不完善现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往往会出现二元化的现象,即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案件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裁决,非医疗事故行为引起的医疗侵权案件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进行调处,这便出现了法院有时对没有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件裁决的赔偿比构成医疗事故的更多的怪现象,导致了无论构成医疗事故与否,均能获得赔偿
③ 新闻媒体的宣传近年来新闻媒体大量报导医疗事故及医疗行业的阴暗面,使医务人员的形象受到严重的损害,社会地位明显降低,导致患者不信任医生;一些社会舆论也热衷于由此产生的社会效应,造成一些错误的舆论导向,也是医疗纠纷增加的原因
(2)医方因素① 医院管理存在漏洞,如人员结构不稳定,请示汇报制度落实不到位,有些危重病人及特殊病人以及有纠纷苗头病人情况未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汇报,未能及时早期介入干预
② 业务水平低,如部分医护人员医疗理论基础不扎实,技术技能不熟练,设备设施使用不熟练导致抢救复苏效果不佳,如新生儿